法律解答: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公司有自主决定是否续签的权利。权利义务:公司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公司有支付补偿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公司不续签且不符合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实务建议:公司应提前通知员工合同到期及是否续签意向。若决定不续签,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员工如对公司不续签及补偿有异议,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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