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约,一般情况下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劳动者不续约,用人单位无需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约,用人单位需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维持或提高条件续约的义务,劳动者有决定是否续约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用人单位续约条件与原合同条件的对比情况。实务建议:关注用人单位的续约通知及条件,明确知晓是否维持或提高了原条件。若认为用人单位降低了条件,可收集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薪资调整文件等。若与用人单位就补偿问题产生争议,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等材料,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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