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结婚前买的房子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产,其购买行为发生在结婚登记之前,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后对该房产进行了产权变更登记,加上了配偶名字,则视为对配偶的赠与,该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实务建议:若想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需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据。若婚后要变更产权登记,应明确知晓相关法律后果。若涉及婚前首付婚后还贷情况,要注意保存好还贷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离婚时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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