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核心分析:主体:特定的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人员。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精神药品。主观方面:故意,若是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牟利目的提供,则按其他更重罪名定罪。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包括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提供行为的材料。发现此类犯罪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程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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