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申报工伤时,派遣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核心分析: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员工工伤申报责任主体为派遣单位。关键构成要件是员工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伤事故现场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派遣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若未申报,员工或其近亲属等可自行申报。申报流程一般为准备材料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受理后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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