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离婚时男方不承认有共同财产,女方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分析:首先,需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男方不承认,女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提供财产取得的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产权登记等。若男方存在隐藏等行为,分割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实务建议:女方应收集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转账记录、购物发票等。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调查和分割。若发现男方有转移财产迹象,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法律程序一般为起诉、立案、审理、判决,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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