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给配偶买的保险,离婚后保险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保险类型而定。一般来说,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利益通常归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有;而具有财产属性的保险金,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核心分析:1.对于人寿保险,如果是以配偶为被保险人且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归受益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2.如果是财产保险,保险金若在婚内产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3.若保险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对于已缴纳的保险费部分,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务建议:1.收集保险合同、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2.双方先协商保险的处理方式。3.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中,需明确保险的性质、缴费情况等,以便法院准确认定和分割。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