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过失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不能担任人民警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过失犯罪被判处刑罚属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范畴。核心分析:首先,警察作为维护社会秩序、执行法律的重要力量,对其任职资格有严格要求。法律明确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过失犯罪被判刑也在此列。这是为了确保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可靠性,保障执法工作的公正与有效。其关键构成要件就是存在过失犯罪且被判处了刑罚。实务建议:如果已经因过失犯罪被判刑,应接受法律后果。若有报考警察岗位的意向,需在刑罚执行完毕且满足其他报考条件时,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报考。在报考前,可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招聘部门,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条件。报考过程中,要如实填写个人经历,避免因隐瞒而导致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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