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伪造信用卡等金融票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变造金融票证罪。核心分析:主体方面: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体方面:侵犯了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变造是指对真金融票证的内容进行改变,如变更票据上的金额、日期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发现有人涉嫌变造金融票证,注意收集相关的金融票证原件、复印件,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整理好证据后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确定是否构成犯罪及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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