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两人相约看电影属于情谊行为,爽约一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目前我国法律对于此类单纯的情谊行为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违约责任。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角度来看,此类约定不符合合同的构成要件。核心分析:首先,双方只是简单相约看电影,未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不存在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其次,这种约定缺乏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实务建议:若一方爽约,另一方只能通过沟通协商解决,比如友好地表达不满,尝试重新约定观影时间。很难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支持此类诉求,向法院起诉也可能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难以得到支持。所以,在这种情谊行为中,更多的是靠双方的理解和沟通来维护关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