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长期投喂流浪狗,若狗伤人,投喂者可能需担责。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流浪狗虽非传统意义上被特定人饲养,但长期投喂者在事实上对其形成了一定的管理控制关系。核心分析:首先,判断投喂行为是否使投喂者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类似饲养管理的关系,这是关键。若形成该关系,投喂者就有了一定管理义务。其次,明确伤人事实与投喂行为有无因果联系。再者,考量被侵权人自身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若被侵权人故意逗狗导致受伤,投喂者可减轻或不担责。实务建议:投喂者若面临担责纠纷,应收集如投喂记录、周围人证等能证明自己只是基于善意投喂,而非形成管理关系的证据。若被起诉担责,积极应诉,向法庭阐述自己的投喂情况及与狗伤人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若担心流浪狗伤人事件频发,可向当地动物管理部门反映,推动对流浪狗的妥善处置,如捕捉收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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