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核心分析:首先,主体方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当然无效。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无效。违反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的协议也无效。权利义务上,无效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协议取得的财产。关键构成要件在于行为的违法性、违背公序良俗或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实务建议:若怀疑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可收集对方欺诈、胁迫的证据,如录音、短信等。确定协议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查阅相关法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诉讼中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无效情形,遵循民事诉讼程序,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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