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需准备的资料如下: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身份证是确认身份的有效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2. 本人的结婚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3.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如果是诉讼离婚,除上述部分材料外,还需准备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证据,如分居证明、出轨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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