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退出一般有以下流程:1. 股权转让:股东可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外部第三人。内部转让相对简便,只需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协议即可;向外部转让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转让后需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此有规定。2. 公司减资: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实现股东退出。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公司回购: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等,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双方达成协议后,公司需注销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4. 司法解散: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从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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