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欠钱不还,需准备以下证据:1. 借条或借款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及借款金额、期限、利息等约定。比如借条中明确写着“今借到[出借人姓名]人民币[X]元,于[还款日期]归还”。2. 转账记录:若通过转账交付借款,转账凭证能证实借款已实际交付。如银行转账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3. 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其中涉及借款事实、金额、还款时间等内容的,可作为证据。例如双方微信聊天中提到“你之前借我的那 5000 元,什么时候还”。4. 证人证言:知晓借款情况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也有证明力。证据应确保真实、合法、与案件有关联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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