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通常是有一定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才会实施。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一项)。2.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3.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三项)。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四项)。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五项)。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六项)。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七项)。可见刑事拘留是基于一定证据或合理怀疑犯罪行为而采取的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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