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开采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这是考量对矿产资源破坏程度及经济损失来确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2.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等其他恶劣情节的也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对矿产资源开采中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总之一旦实施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行为符合上述标准之一就会被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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