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有所不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产假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使其能安心调养身体恢复健康同时也有利于新生儿的照料与成长。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产假的权利不得因产假而侵害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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