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项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比如每月缴纳的公积金符合规定额度就能从收入中减除后再计税。2.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也算。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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