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三日内会作出决定并答复。2.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3. 申请取保候审后需耐心等待办案机关的答复。若符合条件会予以批准;若不符合会说明理由。在此期间可与律师保持沟通了解进展情况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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