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一定条件下,第三人能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核心分析:1.适用逻辑:若第三人认为行政复议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其权益产生影响,就有权申请复议。2.权利义务:第三人享有参与复议程序、发表意见等权利,同时需遵守复议程序规定。3.关键构成要件: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包括直接的经济利益、权益受影响等。实务建议:1.收集证据:证明自身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合同、文件等。2.申请方式: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及申请复议的理由。3.参与程序:复议机关受理后,按要求参加复议程序,按时提交材料、参加听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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