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伙生意设立公共账户,需要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账户的开户银行、账户管理方式等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核心分析:各方权利义务:全体合伙人对公共账户资金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合伙人有权知晓账户资金的收支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关键构成要件:明确约定账户的用途、资金进出规则等。实务建议:开户时,全体合伙人共同前往银行办理开户手续,明确账户性质为合伙公共账户。制定详细的账户管理制度,包括资金审批流程、收支记录要求等。定期对公共账户进行核对和审计,确保账目清晰。如发生争议,可依据合伙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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