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重组时,原来的债务通常由重组后的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核心分析:1.公司重组包括合并与分立等形式。合并时,原公司债务自然转移至新公司。2.分立情况下,若债权人和债务人无另外约定,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关键在于明确公司重组的具体方式以及是否有关于债务承担的特别约定。实务建议:1.对于债权人,要密切关注公司重组动态,及时了解债务承担主体变化。2.收集公司重组相关文件,如合并或分立协议等,以备不时之需。3.若对债务承担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身权益。4.对于重组后的公司,要妥善梳理原债务情况,制定合理的债务偿还计划,避免引发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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