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存在股份分配问题。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核心分析: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像独立法人的公司那样进行股份分配。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等事项负责,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控制。实务建议:如果是设立公司并考虑股权分配,首先要明确各股东的出资情况,根据出资比例等合理确定股权比例。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出资协议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在设立过程中,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制定公司章程时,详细规定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等内容,确保公司后续运营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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