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诉讼立案后不开庭是不符合正常程序的情况。法院应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庭审,若出现立案后不开庭,当事人有权了解原因并督促法院尽快推进。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第3条)。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行政诉讼立案后,法院需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开庭是必经环节。各方权利义务:当事人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法院有依法审理并及时安排庭审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立案后未开庭且无正当理由,属于程序违法。实务建议:当事人可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不开庭的原因及预计开庭时间。若法官未给出合理答复,可向法院的立案庭或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也可向上级法院反映该情况,寻求监督和协调。同时,当事人要注意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庭审及维权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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