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在实施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过程中,又触犯其他罪名,应按数罪并罚处理;若只是单纯实施该罪,不存在与其他犯罪行为竞合,则不涉及数罪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核心分析:首先要明确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即通过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当出现与其他犯罪行为竞合时,如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就需数罪并罚。判断数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不同犯罪行为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各方权利义务方面,犯罪嫌疑人有如实供述犯罪行为的义务,司法机关有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权利和义务。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时,注意保存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发现可能存在数罪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法律程序上,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判,根据具体犯罪情况决定是否数罪并罚及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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