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判刑四年半,如果在服刑期间不存在减刑等情况,实际要坐四年半。但在实际执行中,通常会有减刑等情况,实际服刑时间会少于判决刑期。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给予减刑奖励,以鼓励其积极改造。各方权利义务:罪犯有遵守监规、争取减刑的义务;监狱等执行机关有依法对罪犯进行管理和考核是否给予减刑的权利和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家属可收集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表扬、奖励等能证明其积极改造的材料。申请流程: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减刑。一般由监狱方面负责整理材料并向法院申请,家属可积极与监狱沟通了解进展。大致流程是先由监狱考核,然后向法院申请,法院审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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