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邪教组织教唆他人自残自伤不属于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核心分析:1.邪教组织教唆他人自残自伤行为,应按照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认定,而非故意伤害罪。因为其行为本质是借助邪教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法律实施。2.该罪的关键在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相关行为,且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造成破坏。3.邪教组织在此过程中起教唆、组织等作用,被教唆者实施自残自伤行为是其实现破坏目的的手段之一。实务建议:1.发现邪教组织教唆他人自残自伤等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2.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公安机关准确认定邪教组织的行为。3.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提供所知情况,协助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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