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农村建房合法需要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心分析:首先,宅基地使用证是对村民取得宅基地合法权利的确认,保障其建房用地的合法性。其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确保建房活动符合乡村规划要求,维护乡村整体布局和风貌。村民有按规定申请的义务,政府部门有审核批准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包括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规划等。实务建议:村民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村委会审核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涉及农用地的,还要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向乡镇政府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规划部门分别申请宅基地使用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按要求配合审核,依程序取得证件后再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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