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判五年减刑一年是否困难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不能简单判定难或不难。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核心分析:权利义务:罪犯有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以争取减刑的义务,同时享有通过自身良好表现获得减刑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要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则应当减刑。适用逻辑:依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实际表现,对照减刑条件来决定是否给予减刑及减刑幅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家属可收集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表扬、奖励等能证明其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材料。寻求帮助:可向监狱管理人员咨询了解减刑政策及程序。法律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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