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讯逼供的客观构成要件包括实施了逼取口供的行为,且该行为方式通常包括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核心分析:行为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实施了刑讯逼供行为,这是关键的客观表现。目的是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实务建议:若遭遇刑讯逼供,当事人应及时向驻看守所检察官反映情况,提供相关线索。可以收集身上的伤痕、同监室人员的证人证言等证据。法律程序上,后续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时,可将刑讯逼供的情况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理由提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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