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依法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行政行为违法且造成财产损害,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可获赔偿。权利义务:行政机关有依法行使职权的义务,违法致损需赔偿;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关键要件:行政行为违法、存在财产损害、两者有因果联系。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查封扣押清单、财产受损证明等。寻求帮助: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或其上一级机关提出赔偿申请,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流程:先提交赔偿申请,行政机关两个月内作出决定,不服可在三个月内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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