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行政诉讼期限一般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需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行政机关有接受审查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明确知道行政处罚行为及规定的期限起算点。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文件等。选择途径: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准备材料:按要求准备复议申请书或起诉状等。提交申请:向相应的复议机关或法院提交申请并按程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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