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仍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在退侦阶段相关机关应受理申请。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权利提出申请,司法机关有义务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实务建议:准备好证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证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的相关证明等。向具体承办案件的司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