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修改病历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核心分析:1.医师有如实、及时书写病历的义务,篡改病历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定义务。2.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关键证据,篡改会影响对医疗行为的正确认定,损害患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3.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故意篡改病历内容的行为。实务建议:1.患者发现病历可能被篡改,可及时要求封存病历原件。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其介入调查。3.可咨询专业医疗纠纷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后续可能的医疗纠纷诉讼中,封存的病历原件是重要证据,有助于还原真实医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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