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期限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此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时申请复议的时间限制,保障了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和维护认定的严肃性。权利义务:当事人有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权利,同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在规定的三日内提出申请,二是必须为书面申请。实务建议: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应尽快查看,确认是否有异议。准备好书面复核申请,写明申请复核的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等。在三日内将复核申请提交给作出事故认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