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民事案件不存在“冤案错案”的说法,民事案件如果对生效裁判不服,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法律设定申请再审期限是为了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再审的权利,但需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关键要件:要准确把握不同情形下的申请再审期限起算点。4.实务建议:当事人应仔细研究生效裁判是否存在符合再审的法定情形。及时收集能证明符合再审情形的证据。向原审法院或其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启动再审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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