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驾驶员被扣12分后,需要参加学习和考试来消除记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规定,驾驶员记分达12分,交管部门扣留驾驶证,通过学习考试来恢复。权利义务:驾驶员有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义务,交管部门有组织学习和考试的职责。关键要件: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实务建议:尽快在15日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为考试做好准备。按时参加20日内的考试。可提前了解考试题型和内容,针对性复习。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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