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三亚领取结婚证,内地居民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内地居民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证件和声明的义务,以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关键构成要件: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声明确保符合结婚条件。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三亚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民政部门。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填写声明书等表格,提交证件和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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