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有一定区别。行政复议范围更广,部分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当事人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相对较窄。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核心分析: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涵盖了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附带审查,行政诉讼主要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中存在一些情况复议决定为终局,如省级政府对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当事人不能再诉。行政复议侧重于行政内部监督,行政诉讼侧重于司法监督。实务建议: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需先明确行为性质。收集证据要围绕行政行为合法性,如文件、通知、决定书等。复议向作出行政行为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同级政府提出;诉讼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行政复议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行政诉讼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按法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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