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招摇撞骗他人可能构成招摇撞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招摇撞骗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同时也可能对他人造成欺骗和损害。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誉和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被招摇撞骗的人有遭受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可能。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种身份的冒充是行为核心;二是实施了招摇撞骗行为,即利用假冒身份进行欺骗活动,以谋取非法利益。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保存与招摇撞骗者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视频资料等,证明其冒充行为及招摇撞骗情节。寻求帮助: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进行审判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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