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包括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各级行政机关等。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核心分析: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关键在于明确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实务建议:1.确定具体行政行为后,查找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2.收集该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如决定书、通知书等。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提交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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