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满分12分后,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驾驶人记分达12分,交管部门扣留驾驶证,通过规定学习和考试来恢复。权利义务:驾驶人有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义务,交管部门有组织学习和安排考试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累积记分达12分,按时参加学习和考试。实务建议:及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学习。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按时参加考试,争取通过。若对流程不熟悉,可咨询当地车管所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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