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已判刑的情况下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而已经判刑意味着刑罚执行阶段开始,不符合上述取保候审适用条件。核心分析: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已判刑进入刑罚执行阶段,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关键在于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适用情形是针对未被判刑的嫌疑人、被告人。实务建议:如果对已判刑的判决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诉等法律程序解决。上诉期限一般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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