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核心分析:侦查阶段:律师可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此时不能查阅材料。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获得阅卷权,可全面了解案件证据等情况,以便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审判阶段:律师继续行使辩护权,依据阅卷材料和庭审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务建议:及时与承办律师沟通案件进展,了解律师是否已能阅卷。律师阅卷时仔细分析证据,与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情况,准备辩护策略。若对案件有疑问,可向律师咨询,律师会依据法律和证据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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