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时,出租人应在退租时或约定时间内退还押金。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承租人正常退租,未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那么出租人应退还押金。核心分析:出租人与承租人形成房屋租赁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租人有按约使用房屋、按时支付租金等义务,出租人有提供适租房屋、按时退还押金等义务。关键在于承租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若没有,出租人应退还押金。实务建议:承租人退租时,应与出租人共同对房屋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房屋符合退还押金条件。保留好押金支付凭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据。若出租人未按时退还押金,可先与出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依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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