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1.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合同违反此义务。2.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关键在于用工时间超过一个月。3.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务建议:1.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2.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3.申请劳动仲裁时,需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按劳动仲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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