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股权转让时公司有利润,通常情况下,转让方在转让股权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于公司的资产,不必然随股权转让而分配。但转让双方可协商约定由受让方支付一定金额用于补偿转让方应得的利润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核心分析:从公司角度,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未分配利润是公司资产一部分。转让方转让股权,若未作特别约定,其对未分配利润的权益不当然因转让股权而转移。受让方支付转让款获得股权,一般不涉及直接获取转让前公司未分配利润。实务建议:转让双方协商明确利润分配事宜,可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是否分配及分配方式、金额等。若转让方认为应分配利润,可通过股东会等程序推动公司做出利润分配决议。若因利润分配产生纠纷,可收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财务报表等证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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