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监外执行被收监后,符合条件的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核心分析:适用监外执行需满足法定情形。收监后若出现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况,经法定程序可再次申请。申请需经严格审核,确保符合条件。实务建议:首先要向执行机关提出监外执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执行机关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报送决定机关。决定机关会综合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收集证据时要确保真实、有效,如疾病诊断证明需由正规医院出具。整个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可咨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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