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通常都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以属于共同财产。核心分析: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关键,此期间的财产取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其次,购房资金来源往往是夫妻共同收入。再者,房屋产权登记只是一种公示方式,不影响其共同财产的性质。实务建议:如果要明确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无需特别操作。若担心日后产生纠纷,可在购房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对房屋的出资及产权份额等情况。收集好购房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流水等。若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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